第29章 回归哪有找人好玩
伊莎贝拉想过很多次,自己回归时的场景——应当是银光闪闪、帅气非凡、一路碾压那些胆敢趁她失势跳出来搞幺蛾子的牛蛇鬼神,还有,当然——穿着自己的高帮皮靴,用腿把那个惹人厌的嘴炮壁咚在墙角,糊几个“啪啪啪”响亮的大耳刮子过去。
让你嘲讽我四岁的时候跳不过膝盖,呵呵呵。
让你轻视我五岁的时候扒不到衣领,呵呵呵。
公爵大人狠得牙痒痒的时候,还专门计算过自己原本的身高,想象怎么碾压那货:她的净身高似乎仍然碾压不了狄利斯的身高,谁让她自己度过真正童年时,严重营养摄入匮乏呢——“连芦笋都不爱吃的挑食弟弟,鬼知道为什么这货好好发育成高个子了”——但他们身高之间的差距,还是很小的。
成年的公爵,大概也就比狄利斯矮上几厘米。
理论上说,公爵大人只要穿上她那双鞋跟12、还能当武器使的高帮皮靴,再加上一匹威风凛凛的机械马,完全可以居高临下地俯视对方,抬腿去踹他脸都可以。
考虑到公爵大人的武力值与柔韧度,也许不需要机械马就能踹他脸。但骑着机械马还可以用它们冒蒸汽的鼻子喷狄利斯的脸,表达充分的嚣张蔑视之情,所以伊莎贝拉把“搞一匹马”放在了《如何用大人的身姿报复嘴炮弟弟合集》里。
他嘴炮一句她就踹一脚,完美。
伊莎贝拉的复仇计划,几乎有一大半都记录在心里那个《如何用大人的身姿报复嘴炮弟弟合集》里,剩下很小的一部分才是“报复那些我记不住名字的蠢货智障们”。
毕竟这整整一年,天天在她面前蹦跶还蹦跶得很欢乐的家伙,又不是报纸上那些她连名字都记不住的“大人物”,而是这个嘴贱的弟弟。
——但是,她没想过,自己真实的回归情景,是在一个漆黑小巷的铁皮垃圾桶旁。
她回归的直接原因是一个督察队的民兵试图在垃圾桶旁解手,回归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屏息凝神,埋伏在垃圾桶旁,等着偷袭一个督察队的小队长。
没人瞻仰大名鼎鼎恶鬼重临的身姿,没人抱头鼠窜,这个破地方甚至没人认识她真正的脸。
没有“银光闪闪”或“帅气非凡”。
至于她想腿咚到墙角,左右糊上一套大耳刮子的臭弟弟——她不仅不能气势汹汹地碾压他,伊莎贝拉还得尽快去找到他。
万一狄利斯是真的迷路了,又因为没有社会经验,被怀抱恶意的不法人士拐卖(?)……唉。
谁让伊莎贝拉是年龄比他大的成熟长辈呢。
话说回来,不远处,骑在马上的队长看上去倒是威风凛凛的。
伊莎贝拉打量了一番对方还算能看的皮带扣,那顶缀有镀银奖的军帽,还有那匹装备着秘银马蹄铁的机械马。
她拢拢自己身上随时有脱落危险的旧大衣——狄利斯的肩膀比她宽不少,这件大衣还没有能束腰固定的系带——在黑暗里,公爵微微放大了瞳孔,缓缓瞄准那个队长不稳的下盘。
“谁?!谁在那儿!”
——队长也只来得及发出这一声低低的惊呼。
【五分钟后】
“这就是诺丁杉的督察队?”
西蒙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因为家里有点关系,就进了督察队夜间巡视的小队,谋得一个闲职。
他本以为自己只是混口饭吃,毕竟没谁会冒着被银甲虫硫酸浇脸的风险潜入夜间的诺丁杉市集。就算有,那也是由暗市那边的精英队伍管理——而他们,只不过是在追一个潜进书店试图偷书的无害小贼。
而“混口饭吃”的西蒙如今只能躺在地上,全身上下似乎没有一处骨头是完好不缺——他的队友们,也都以各种各样扭曲的姿势躺在地上。
但西蒙并不是担心他们——士兵们粗重而慌乱的呼吸响得他耳朵疼,昭示着还算不错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