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道德情感的理论应该探讨的问题

关于我们的道德情感的性质与起源,历来有许多学者曾提出许多不同的理论。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其中最有名且最值得注意的,我们将发现,它们几乎全和我在前面努力说明的那个理论的某一部分或另一部分相符;而且倘若前面谈过的都已被充分理解了,那么,要说明每一位作者,在形成他那个理论体系时,究竟是基于什么样的人性观点或见解,就不会有什么困难。每一个在这世上曾经有过任何名气的道德理论体系,最终也许都源自某一个或另一个我已在前面努力表明的人性原理。由于它们全建立在人性的原理上,所以就这一点而言,它们全有几分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它们当中有许多是源自某一局部的、不完整的人性观点,所以它们当中有许多在某些方面是错的。

在论述道德原理时,有两个问题需要考虑。第一,美德或美好的品行究竟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格调的性情和什么取向的行为构成卓越且值得称赞的品行,构成那种自然会受到尊敬、推崇与赞许的品行?第二,这种品行,不管它是什么,究竟是被我们心里面的什么能力或机能推荐给我们的,令我们觉得它是值得称赞的?或者换句话说,究竟透过什么机制,以及怎么运作,以至于我们的心灵会喜欢某一行为取向,而不喜欢另一行为取向;会把前者称为是对的,而把后者称为是错的;会认为前者是该受赞许、推崇与奖赏的对象,而后者则是该受责备、非难与惩罚的对象?

当我们考虑美德,是否像哈奇逊博士[1]所言,存在于慈悲心或慈善;或是否像克拉克博士[2]所言,存在于我们的行为合乎各种不同的人际关系的要求;或是否像其他某些学者所言,存在于审慎精明地追求我们自己的真正幸福:当我们这样考虑美德时,我们是在研究第一个问题。

当我们考虑美好的品行,不管它的性质为何,是否由我们的自爱推荐给我们的,是否由于我们的自爱,使我们看出美好的品行,不论是我们自己身上的或他人身上的,最有助于增进我们自己的私人利益;或是否由我们的理性推荐给我们的,是否由我们的理性为我们指出某一品行和另一品行之间的差别,就像它也为我们指出真理与谎言之间的差别那样;或是否由某种特殊的感觉能力,某种被称为道德感的感觉能力推荐给我们的,是否美好的品行所满足与取悦的,而相反的品行所冒犯与得罪的,就是这种道德感;或最后,是否由人性中的其他某个原理,诸如某种同情感或类似的感觉推荐给我们的:当我们这样考虑美德时,我们是在研究第二个问题。

我首先将讨论历来关于第一个问题的理论,然后再来讨论关于第二个问题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