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简明年谱
1472年,成化八年,壬辰,农历九月三十日,王守仁出生于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今浙江余姚市)。
1482年,成化十八年,壬寅,祖父携王阳明至京师,随父王华寓京。
1488年,弘治元年,戊申,与诸氏完婚于江西洪都(今江西南昌)。
1489年,弘治二年,乙酉,偕夫人回余姚,学求圣人,并于庭前格竹,最终失败。
1492年,弘治五年,壬子,举浙江乡试。
1493年,弘治六年,癸丑,会试不第,归余姚,结龙泉诗社,对弈联诗。
1499年,弘治十二年,己未,举进士出身,与前七子唱和,是王阳明泛滥词章之时。
1500年,弘治十三年,庚申,授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
1501年,弘治十四年,辛酉,秋奉命录囚江北,游九华山,出入佛寺、道观,至次年夏复命还京。
1502年,弘治十五年,壬戌,告病归越城(今属浙江绍兴),筑室阳明洞,静坐行导引之术,终因不能成圣,故摒去。
1504年,弘治十七年,甲子,秋,主考山东乡试,九月改任兵部武选清吏司主事。
1505年,弘治十八年,乙丑,开门授徒,与湛若水交。
1506年,正德元年,丙寅,冬,抗疏下诏狱,谪贵州龙场(今属贵州贵阳修文县)驿丞。
1508年,正德三年,戊辰,至龙场,始悟格物致知之旨。
1509年,正德四年,己巳,在贵阳,受提学付使习书聘请主讲文明书院,始揭“知行合一”之旨。
1510年,正德五年,庚午,三月升庐陵知县,十二月升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
1511年,正德六年,辛未,调吏部验封司清司主事,二月为会试同考官,十二月升文选清吏司员外郎。
1512年,正德七年,壬申,三月升考功清吏司郎中,黄绾、徐爱等弟子受业。十二月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据《大学》古本立格物、诚意之旨。
1513年,正德八年,癸酉,赴任便道归省,至滁州(今安徽滁州市),督马政。日与门人游,新旧学生集会于滁,教人静坐入道之方。
1514年,正德九年,甲戌,升南京鸿胪寺卿,教人存天理、去人欲。
1516年,正德十一年,丙子,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地,平定征南王谢志山、金龙霸王池仲容等的暴动。
1517年,正德十二年,丁丑,正月至赣,二月平漳南象湖山,十月平南赣衡水、桶冈。
1518年,正德十三年,戊寅,春,平三浰,升都察院右副督御史。七月刻古本《大学》。刻《朱子晚年定论》。
1519年,正德十四年,己卯,夏,平定宁王朱宸濠叛乱,兼巡抚江西。
1520年,正德十五年,庚辰,夏,至赣州。王艮投其门。
1521年,正德十六年,辛巳,五月集门人于白鹿洞,六月升南京兵部尚书,九月归余姚,封新建伯。揭致良知之教。
1522年,嘉靖元年,壬午,居越城。父王华卒,丁忧。
1524年,嘉靖三年,甲申,居越城。门人南大吉续刻《传习录》。
1525年,嘉靖四年,乙酉,居越城。夫人诸氏卒。
1526年,嘉靖五年,丙戌,居越城,冬子正聪生,七年后黄绾为保护孤幼收其为婿,改名正亿。
1527年,嘉靖六年,丁亥,五月命兼都察院左都御史征广西思恩、田州,九月启行。天泉证道,提出四句教法。
1528年,嘉靖七年,戊子,二月平思、田,七月袭八寨、断藤峡,十月乞骸骨。
1529年,嘉靖七年,戊子,农历十一月二十九日,病逝于江西南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