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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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图林一家在左岸的宽敞公寓安顿好后,艾略特便于年末回到蔚蓝海岸。他在这里房子的设计是依据自己方便,容纳不下四口之家,因此即使他愿意,也无法请他们前来同住。对此,我想他并不懊恼,毕竟他很清楚,与其有外甥女和外甥女婿做伴,孤家寡人反而比较自在,而他举办的小型宴会冠盖云集(他对此可是煞费苦心),若每回都得把他们算进去,安排起来着实困难。
“他们在巴黎定居后,适应一下文明生活,绝对有好处。况且,两个女孩也到该上学的年纪了,我在公寓附近也找到一所学校,素质绝对不在话下。”
这样,我到第二年春天才见到伊莎贝尔。那时因工作需要,我得在巴黎待上几周,便在旺多姆广场附近旅馆租了两个房间。这家旅馆我经常造访,不但生活便利,还有某种情调。旅馆本身是栋有中庭的大宅,有近两百年历史。浴厕谈不上讲究,抽水系统更难让人满意,卧室摆的是漆白铁床,搭配老式白床罩,以及简陋的嵌镜大衣橱,但客厅的家具倒古色古香。长沙发和扶手椅都为拿破仑三世的艳丽风格,尽管谈不上舒适,却带有花哨的美感。屋内摆设让人置身过去法国小说家的时代。我凝视着玻璃罩内的帝国时钟,便想到某位梳着发鬈、一身荷叶边礼服的美丽女子,说不定就曾望着这时钟的分针,等候哈斯提涅克登门拜访——哈斯提涅克是巴尔扎克笔下的角色,富有冒险精神,在一部部小说中,从默默无名一路向上爬到荣华富贵的阶层。而另一位巴尔扎克笔下的角色、内科医生皮安训也可能曾造访此地,给某位自外地来巴黎咨询律师却受了风寒的贵族遗孀把脉看舌。皮安训医生对于巴尔扎克而言,简直是真实人物,他临死时还说,“只有皮安训医生救得了我”。而说不定当年在那张书桌前,曾坐着一位秀发中分、身穿衬裙的痴情女子,深情款款地写信给某个负心汉;抑或是位坏脾气的老先生,穿着绿大衣,围着领巾,满腔怒火地写信给挥霍无度的儿子。
抵达巴黎第二天,我就致电伊莎贝尔,询问假如下午五点前去拜访是否方便,顺便喝茶叙旧,毕竟我俩已十年不见。我跟随一名表情严肃的管家走进客厅,伊莎贝尔正在读法国小说,一见到我便站起身,握起我的双手问候,露出热忱又迷人的微笑。我和她有过数面之缘,其中仅有两次独处,但一见到她的态度,我立即觉得我俩像是久未谋面的老友,而非泛泛之交。十年过去了,缩短了少女和中年男子之间的差距,我不再意识到我俩年龄悬殊。她变得世故了许多,恭维的话拿捏得宜,待我有如同辈。不出五分钟,我们就聊得坦率自如,毫不别扭,宛如自小是青梅竹马,习惯定期碰面,从未间断过。伊莎贝尔的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落落大方、泰然自若的魅力。
但我最感讶异的是她外表的变化。就我印象所及,她的外貌亮眼,体态健美,但接近发胖边缘。我不晓得她是否有所察觉,因而想方设法减过体重,抑或是产后意外的幸运巧合,总之,如今她的身材苗条有致,时髦的衣着又凸显窈窕曲线。她身穿一袭黑衣,我瞄了一眼,发现她的丝质礼服是巴黎某高档服饰店所订制,既不过于朴素又不算华丽,而她穿起来随性又自信,犹如天生便是穿名牌的料。十年前,尽管有艾略特替她出主意,她的衣服老显得招摇,穿起来也不自在。如今佛罗里蒙家族的玛丽·露意丝可不能再说她不够高雅了,现在她全身上下无不高雅,连涂成桃红色的指甲都显得脱俗。她的五官也变得清秀,我还发觉她的鼻梁是我见过最挺拔好看的,无论是前额或淡褐眼瞳下方,都不见一丝皱纹。她的皮肤虽不若少女那般容光焕发,却细致不减,这显然是勤擦乳液、面霜与按摩的缘故,肌肤因而更显柔嫩,透出光泽,煞是动人。她那瘦削的双颊抹着淡淡的胭脂,唇膏涂得恰到好处,亮褐秀发则顺应流行,剪得齐耳且烫卷。她没戴戒指,我想起艾略特说她把首饰全卖了。她那双手不算小巧,倒也挺好看的。那个年代的女子,白天都穿较短的连衣裙,她露出穿着淡黄丝袜的双腿,修长有致。许多女子容貌寶獅,却败在腿部长得不好。伊莎贝尔儿时外形最大的缺点本是双腿,如今却异常好看。她过去之所以吸引人,其实是仰赖自身朝气十足、精力充沛的特质,如今却真的变得美丽动人。至于她是严守什么纪律、吃了多少苦才得此美貌,似乎都已无关紧要,结果教人满意就行了。也许她优雅的仪态与恰当的举止确实费了番苦心,但看起来极为自然。我不禁觉得,她宛如已雕琢多年的艺术品,待在巴黎这四个月,等于是最后的加工润饰。即使艾略特以严苛的标准来评价,也不得不称许她的变化。在我这个本来就容易被取悦的人看来,着实要惊为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