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小镇巧遇
莫天晴一看我答应下来,高兴的不得了,就好像金窑的金子都在等着她拿一样。我苦笑了一声,金窑在大河滩不算是最顶尖的势力,但金窑却是最有钱的,雇佣了不少好手,去抢金窑,无疑是刀口舔血。
我们俩走出去好几里地,然后找了地方呆着,等到天亮以后重新动身。这个季节走不成水路,只能从陆路走,脚程不快。一说起打家劫舍,莫天晴如数家珍,金窑一共有六个堂口,分布于河滩各地,而距离我们最近的,是金窑的总堂。
我觉得既然是金窑的总堂,肯定防守严密,危险也更多。但莫天晴不以为然,她说金窑的六个堂口,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运来一批黄金,总堂的存货是最多的,只要捞一笔就够吃一辈子的了。
我拗不过她,只能顺着她的意思。为了保险起见,我们俩又乔装打扮,避免被仇家认出来。
就这样走了三四天,我一路刻意观察沿河的动静,现在的河水水势很猛,普通的船只不敢下河,河面几乎人烟绝迹,也瞧不出有什么异常。
转天,我们到了一个叫做小丰的镇子。金窑的总堂不在镇子里,倒是在镇子之外十七八里地之外的山中。据说,总堂就建在三山环绕的一个山坳中间,地势很险要,进山的两个山口易守难攻,属于那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地。从正面硬闯是根本进不去的,只能智取。
我和莫天晴就在小丰落脚,准备些东西,然后伺机动手。连着在荒滩上跋涉了这么多天,我不觉得有什么,毕竟习惯了,但莫天晴就受不了,到小丰的当天,带着我下馆子。
小丰镇不算很大,像样的饭馆就那么一家,生意很好,到了竟然没座位。我和莫天晴在外头等,正说着话,我就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动了动。
刚一感应到胸口的异样时,我还没反应过来,不过转念一想,我顿时想起小白之前给我的那枚铜钱,铜钱就戴在脖子上。
我立即四下开始张望,扫视了两圈,一下子在饭馆对面的小路口看到了小白。尽管我乔装的相貌大变,但小白认得出我,冲着我呲牙咧嘴的笑了笑。这家伙果然没有吹牛,只要我戴着这枚铜钱,他就能找到我。
小白估计是不想让莫天晴见到,站在那边眨了眨眼睛,我明白他的意思,微微点头回应,这边刚一点头,耳朵冷不防就被莫天晴给揪住了。她一向都是这样,下手没轻重,这一揪,差点把我的耳朵直接揪下来。
“你又做什么嘛!放手!”
“你又瞧见漂亮闺女了?满脸跑眉毛的,没一点正经!”莫天晴瞪着我说道:“挤眉弄眼的,做什么呢?”
我赶紧把她的手甩开,恰好饭馆有了空桌,这才算是替我解了围。
小馆子做不出什么南北大菜,不过对我们这样天天风餐露宿的人来说,已经算的上是珍馐美味了。莫天晴吃饭秀气,又挑剔,磨磨蹭蹭一个时辰,别的吃饭的客人都走了大半儿,我们这边还没吃完。
正吃着饭,饭馆的门帘一挑,走进来两个人。我抬眼一看,心里就觉得巧,这俩人,竟然是不死老道和小黄。
算起来,他们结识的时间也不算特别长,不过俩人都贪财,又鸡贼,能尿到一个壶里,很谈得来,这时候已经跟亲兄弟一样,形影不离。
这俩人坐下来要吃要喝,等酒菜上齐了,就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因为饭馆不大,桌子又离的近,所以尽管他们说话声音很小,可我刻意的听,还是听到了只言片语。
一听到他们的话,我心里就翻腾起来,这俩货一向是无利不起早的,我们前脚到小丰,他们后脚到小丰,说来说去,原来目的一样,都在打金窑的主意。
原本这个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不跟他们相认,两伙人分头到金窑的总堂去,能不出事也得出事。所以前后斟酌了一下,我还是决定跟他们碰个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