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贫穷姐妹物语(下)
在《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里,作者简。奥斯汀提到了主角班纳特一家,这个只有五个女儿、没有一个儿子的家庭,对未来生活的最大烦恼:“班纳特先生的全部家当几乎都在一宗产业上,每年可以借此获得两千镑的收入。说起这宗产业,真是他女儿们的不幸。他因为没有儿子,产业得由一个远亲来继承。”
对于现代的中国读者来说,显然没有办法从小说这些简单的叙述中,搞清楚这个莫名其妙的继承法。小说里的情节让我们知道,在英国的那个时代,女儿其实是有财产继承权的,比如班纳特太太的父亲曾经当过律师,给了她几千英镑的遗产。而德包尔夫人更是在丈夫死后继承了大片土地和贵族身份,还打算继续传给自己的女儿。那么,班纳特五姐妹为什么就如此倒霉,居然不能继承父亲的地产和房屋?
答案很简单,在十八世纪末的英国,女性确实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这笔遗产是土地的话,就麻烦了。因为在这个时代的英国,土地不是单纯的财产,而在理论上依然是君王赐予的封地,必须与封建义务挂钩。
自从威廉一世渡海征服英格兰,建立起诺曼底王朝之后,历代英王就在法律上成为全国土地的最终所有者。全国大约有七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土地,是王室领地,由国王直接管理,剩下的土地则被国王用来犒赏群臣。在威廉一世的时代,直接被国王分封土地的贵族封臣大约有一千四百家,他们保有土地的对等条件是要为国王服役:每块骑士采邑每年都必须提供至少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为国王服役作战40天,12位伯爵应该提供40至60名骑士,140名男爵提供10至40名骑士。还有战时提供士兵,战马,武器,劳役等等;以及为国王的婚丧嫁娶凑份,称为“助钱”,后来这笔钱转变为领主们每年缴纳固定数目的钱币;封臣死后,继承人如要继承封地,则要向国王缴纳一笔继承税,这笔钱后来固定为封地两年的收益。
然后,英格兰国王还允许他的每一位贵族封臣,将自己的采邑向下分封给下一层的小贵族和骑士,分封之时,对于国王应尽的义务要随土地而转移,然后还要添上对贵族领主的义务——即所谓“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全英格兰的土地就这样被叠床架屋地一层层分封下去,绝大多数的封地都被划分为四五个分封层次,每一座庄园上面都有好几级的领主,而这些土地上附着的义务的复杂性更是可想而知。
在以后漫长的历史演变中,这些封地采邑不可避免地要被转让、继承,而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承担的各种义务也都要随之转移。每一块土地在被分割转让的时候,都要仔细说明义务在分解后的负担情况。比如某个骑士在向很多人分割出售了他的庄园之后,他身上原本负担的向上级领主或国王提供马、鞍具、武器、盔甲,以及出兵打仗和服劳役等等的封建义务,也都被随着土地分解后,摊到了各位新的地主头上。有的地主需要缴纳马匹,有的地主需要缴纳盔甲,还有的地主则摊上了兵役,遇到打仗需要出男丁当兵……因此就使得英国的土地法成为了世界上最复杂的土地法,充满了无数让人匪夷所思和囧囧有神的条款:比如说,某个地主必须每年向王室进贡若干朵鲜花,因为这块土地最初的受封者是王室花匠……
大致明白了英国复杂的土地制度,就可以理解《傲慢与偏见》中那个莫名其妙的继承法了。
——由于很多土地都附带着封建义务,即使到了小说写作的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也仍然如此。其他的封建义务都逐渐可以折合成出钱来代替,可是被规定了出兵役的地产,却无法用金钱替代。偏偏班纳特家的那块地产,就是被限定承担出一个服役男子义务的土地,因此只能由男子来继承。这种只能由男子继承的地产,被称之为限定继承地产,或者叫“限嗣继承地产”,在当时的英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这种古老而复杂的土地法,一直要到1925年才被彻底改革,而这已经是一个多世纪之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