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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达琳睡了五个小时,睡得很苦,深更半夜醒来,是被梦吓醒的。她咬住床单的一角,两只手掌紧紧捂住耳朵;她在等,想看看自己是否真的醒了,是否摆脱了梦魇。没有羔羊在厉声地叫,一片静默。当她清楚自己是醒了之后,她的心跳慢了下来,可她的两只脚却不肯在被子底下安安稳稳地待着不动。一会儿工夫之后,她的脑子里就要翻江倒海,这一点她清楚。
当一阵强烈的愤怒而不是恐惧从她身上穿过时,她的情绪倒是获得了一种缓和。
“混蛋!”她说,一只脚伸出被外,伸到空中。
在整个这漫长的一天当中,奇尔顿扰乱了她,马丁参议员侮辱了她,克伦德勒责备并撂开了她,莱克特医生奚落了她,而他沾着人的鲜血逃脱,又使她感到恶心,杰克·克劳福德也劝阻她不叫她继续干下去,可是,有一件事最刺痛她的心:被叫作贼。
马丁参议员是个母亲,实在也是迫于无奈,而她又讨厌警察们那爪子去乱翻她女儿的东西。她倒并不是有意要那么指责她。
尽管如此,那指责还是如一根滚烫的针,刺进了史达琳的心。
史达琳在孩提时代就受到教育,知道偷窃是仅次于强奸和谋财害命的最卑贱、最可鄙的行为。有些过失杀人罪都比偷窃要可取。
她小时候曾在一些社会慈善机构里度过,那里面几乎就没有什么奖赏品,许多人挨饿,即使在那样的境况下,她还是学会了憎恶窃贼。
在黑暗里躺着,她还明白了另一个原因:为什么马丁参议员暗示她为窃贼会让她如此烦恼。
史达琳知道,假如让恶毒的莱克特医生来分析,他可能会说些什么,然而也没错就是;她怕马丁参议员在她身上看到了某种庸俗的东西,某种卑贱的东西,某种形同窃贼行为的东西,马丁参议员因此才作出了相应的反应。那狗娘养的范德比尔特!
莱克特医生会津津乐道地指出,因自卑压抑而产生的阶级愤慨也是一个因素,那是与生俱来的埋藏着的愤怒。史达琳在教育、智力、动机,当然还有身体外表方面,丝毫都没有向什么马丁泄露过,可尽管如此,那东西还就在那里,而她也清楚这一点。
史达琳是一个凶悍好斗家族中的一名独立分子,这个家族除荣誉名册及受处罚的记录外,没有正式的家谱。族中有许多人在苏格兰被剥夺得一无所有,在爱尔兰忍饥挨饿被迫离开故土,因此有意于去干冒险行当。史达琳家族的不少人就是这样给耗尽了生气,他们拖着沉重的步伐,奔走在肮脏窄小如洞穴一般的居所的最底层;或者是一颗子弹飞到脚边,吓得他们从搭房子的木板上一下滑了下来;或者是,寒冷中吹起了刺耳的“葬礼号”,人人都要回家了,他们却送了命。有些也许在乱糟糟的兵营中值夜班时被军官们又叫了回去,眼泪汪汪的,仿佛人家在猎鸟时用的一条忠心耿耿的狗,叫那喝醉酒的人给偶然记了起来,又如《圣经》中那些被人淡忘的名字。
就史达琳所能说得出来的,他们中没有一个是很聪明的人,只有一位叔祖母算是记得一手好日记,最终却又得了“脑炎”。
然而,他们不做贼。
上学是到美国以后的事,你们也知道,这机会史达琳家族的人牢牢抓住不放。史达琳的一个叔叔的墓碑上就刻着他大专学位的学历。
在所有的那些岁月里,史达琳没别的地方可去,生活就是上学读书,在考试中与人竞争便是她的武器。
她知道她能从眼下这困境中摆脱出来。她一向是什么样现在就能做到什么样,自打她明白了事情是这样在运作之后就一直如此:她可以在班上差不多做到名列前茅,受人称许,凡事都有她一份儿,被人选中,而不会被打发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