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在爱情的角逐场上,丁力对卫和平的冲撞是“非法”的。
卫和平拒绝了李明强,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整日恍恍惚惚,晕晕腾腾。浑身像一团儿棉花那么软,像一根儿鸡毛那么轻,腿又像灌了铅似的那么重,犹如坠入了云雾,跌下了深渊,沉入了大海。
卫和平不是金钱的奴隶,不是权力的装饰,不是地位的裙带,卫和平是李明强的,这是上帝的安排。卫和平始终这么想。她爱李明强,并不是一时的冲动。如果说《天仙配》中的董永是靠心地善良、孝敬老母感动了天上的仙女,那么,李明强是靠聪明才智、坚韧不拔征服了卫和平。正像她中学时给李明强的纸条,她要的是不屈不挠的李明强。可是,她发现她的爱在一点一点地蚕食着李明强,软化他的骨骼,削减他的斗志,她若再不叫停,就会毁了李明强,将会遗憾终生。然而,她宣布离开李明强,心里又感到孤寂,失去了精神支柱。
今天是星期天,按以往的约定,是他们相见的日子。昨夜的不宁使卫和平头晕脑涨。她坐起身,是穿衣服?还是不穿?她清楚地记得她拒绝了李明强,他们没有约定今天会面的时间和地点。那她为什么还这么早起床呢?习惯?是习惯。她每隔两星期都会出现这个“习惯”,六点半准被生物钟那固有的节奏唤醒,赶到约会的地点,同李明强一起用早餐。那是两周来最香甜最甜香的一次早餐。她是多么地感谢大脑特有的,六点半准时拨动的警戒点啊。
今天怎么了?为什么又出现了这个警戒点?规律?是规律。人们可以发现和认识规律,运用规律为人类造福。但是,不能任意地改变或消灭规律。她改变不了这个警戒点,消灭不了这个警戒点,正像她对生理来潮一样不可抗拒。那是二十六天,很准时很准时的二十六天。这是十四天,很准时很准时的十四天。
卫和平漫无目的、胡串乱造地想着,自觉不自觉地穿好了衣服,恍恍惚惚地梳洗打扮一番,习惯性地摘下了床头挂着的棕色挎包。包是空的,轻轻飘飘。以往约会前的星期六,她总是买好了李明强最爱吃的酥糖、山楂卷儿,连同在图书馆为他借的书籍一起放入小包,免得第二天早晨贻误时间。今天,他们没有约会;昨天,她没有准备。
同伴们还在甜甜地鼾睡。刘芳翻个身,看卫和平一眼,又侧身睡去。
大学生有睡懒觉儿的习惯。卫和平没有,她爱锻炼。除了星期天,每天都和邻屋的赵春燕一起,绕着圆明园新铺的路面跑上一圈。
跑步,跑步去。卫和平轻轻地走到门边,轻轻地拉开门,轻轻地闪出去,轻轻地关上,轻轻地走出楼门,猛地,她猛地一甩头,重重地咳了一声,重重地踏着步子向学校门口跑去。
八点四十分,卫和平迈着沉重的步子昏昏沉沉地回到宿舍。桌子上有张便条,是刘芳那具有男子风格的字:
和平:
我们先走了。
8:10
这便条使卫和平突然想起,她们今天要上西什库教堂参观。这是她们星期四就联系好的,定于七点五十出发,伙伴们已经耐心地等了她二十分钟。
唉——一心真不能两用啊。卫和平的唇边泛起了一丝苦笑:算了,舍得了李明强,还舍不得到教堂参观吗?!
这时,各个食堂都已经关门,卫和平只有泡一包方便面充饥了。她拿起她的电热杯烧水,这个铜身胶底的电热杯还是李明强送她的礼物。
那是卫和平过生日那天,李明强让她要一个最适用的礼物。她说有时喝不上开水,李明强就给她买了这个电热杯。那天,李明强还为她准备了一个特殊的礼物,一枚三等功证章。在圆明园遗址的灌木丛里,李明强让她闭上了眼睛,抖抖地别在她的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