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六县大辩论
万历三年三月初九,徽州知府崔孔昕突然向歙县发下一道逮捕令,要求缉拿帅嘉谟。
逮捕令是这么写的:“今照帅嘉谟,既能具词呈告抚按,必为有力之家,有谋之辈,何为捏作在外,屡提不到。中间必有主使之者,拟合行提。为此,仰县官吏速究帅嘉谟有无妻子兄弟,是否在外,此辈奸恶,渐不可长,设法缉拿解府,从重问拟,庶足以警余奸,毋得迟违。”
这个缉拿帅嘉谟的罪名,实在有点莫名其妙:你帅嘉谟有本事去两院告状,怎么没本事留下来配合调查?一直躲在外头,一定非奸即恶!
太不讲道理。帅嘉谟外出避祸,可不是自己情愿的。何况户部隆庆五年下的文,时隔四年,徽州府这才想起来指责别人不配合调查,这反射神经未免也太迟钝了。
这一看就是欲加之罪,仓促拟成。从逮捕令的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徽州府浓浓的焦虑,有点气急败坏,似乎有什么大事要发生,迫使他们不得不加快行动。
这份急就的逮捕令,很快下发到了歙县。知县姚学闵倒是没耽误,立刻安排人手联合执法——因为帅嘉谟是军户,隶属新安卫,所以这事必须跟卫所协调。
军户历代都得当兵,户籍寄在各地卫所之下,自成体系。地方民政部门如果碰到涉及军户的事,必须知会卫所。
半个月以后,也就是三月二十四日,在新安卫的协助下,歙县总算逮到帅家的一个亲戚,叫帅贵。一问方知,帅嘉谟带着老婆孩子,一直躲在江夏县没回来过,只留下帅贵看家。
知县姚学闵迅速把这个情况回报徽州府,然后还特意加了一句“无凭拘解”。意思是,想抓他,就得跨省执法,跨省执法需要凭据,我们歙县可拿不出来。
歙县在捉拿帅嘉谟这件事上,一点也不热心,毕竟帅嘉谟是在为本县利益奔走。徽州府对此心知肚明,可也不能说什么,只好先把帅贵拘押了事。
没想到,这事才过了十几天,到了四月初十,徽州府忽然接到一封呈文,署名正是帅嘉谟。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旧事重提,先把关于“人丁丝绢”的前因后果重述一遍,然后回顾了各级各届领导对此事的批示。紧接着,他解释了一下自己的行踪:“回途遇害,羁縻远避,未申情款。”
帅嘉谟并没说这危险是什么,也没提谁是主使。但既然他不敢回徽州,那凶手从何而来,昭然若揭。这一句指控,真是绵里藏针。
当然,对于徽州府,帅嘉谟的态度还是很诚恳的:“今奉爷台仁恩催议,千里奔归,伏乞作主,怜悯偏苦,洞察奸弊。”意思是,今天您既然催促我,我便千里星夜赶回,希望您能为小人做主。
这句话,算是针对徽州府“屡提不到”给了一个解释。
在呈文的最后,帅嘉谟又提出了一项新证据:顺天八府,也有“人丁丝绢”这个税种,皆为诸县分摊,没有例外。
这个顺天八府的税种虽非决定性证据,但是一个强而有力的旁证。同样是“人丁丝绢”,人家都是分摊解决,怎么就你徽州府这么特殊呢?
看来他在江夏县这几年,根本没有心灰意冷,仍旧在孜孜不倦地搜寻证据,还把视野扩散到了全国范围。
不过帅嘉谟提交这一篇呈文的时间相当蹊跷。
徽州府的缉拿令发于三月初九,到了三月二十四日,歙县才搞清楚帅嘉谟的下落。即使他们立刻派人赶往江夏通风报信,送到也得四月初了。而到了四月初十,帅嘉谟的呈文竟然已经送到了徽州知府的案头。
徽州到江夏差不多一千里地,帅嘉谟从接到报信返回徽州,到撰写呈文提交官府,只用了十七天时间,这未免也太有效率了吧?
除非,这封呈文,帅嘉谟早就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