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事情往往就是那么神奇,一念使人上天堂,一念使人下地狱。

突利的一个犹豫的念头,让他此生没有了踏入马邑城的希望,孙享福的歌,是有感而发。

因为他有望远镜,第一时间知道了李靖偷摸到突利身后两里不到的地方,给守军发信号,是想告诉他们,必须抵御的坚决一些,让突厥人下马。

他所带领的这支远征军经过了万里之行,意志力很强,拥有着铁一般的纪律,在偏关耽搁了一天多的时间后,他们加快了行军的速度,即便一个昼夜没有休息,马不停蹄的赶路,精气神也依旧高涨,能够马上参战。

大军到来之后,他之所以没有立即发动对突利的攻击,是因为李靖在望远镜里看到了朔州城门攻防战的情况,这边到处都有火光,他在暗处,反而看的清晰。

他在等,等突利将更多的士兵赶下马,步战冲击孙享福弩阵的一刻,因为只有这样,突利才有破城的希望,若是那个时候李靖率领五千骑从突利背后突然杀出,可想而知,那些放弃了骑战优势的突厥兵,会被唐军一面倒的屠杀。

然而,突利这家伙居然犹豫了,将人马撤了回来,但更让李靖更加惊喜的情况出现了,突利在城外一番组织之后,居然让属下大部份士兵都下了马背,开始制作大盾,准备再度攻城。

有马的突厥人总是喜欢把汉人比作两脚羊,但在有马的汉人面前,没有马的突厥人,连羊都比不上,步战对步战,唐军都能分分钟能教突厥人做人,更何况是马战对步战。

半个时辰后,突利终于将自己的骑兵改装成了有盾牌护身的步兵,在他看来,七八千人,冲击一个没有城门,只有几百残军的城池,只要挡下了最初那拨箭雨,一鼓可下。

不过,他进军的号角,也成为了李靖军冲锋的号角。

“来人,上墙,举火掌灯,让李将军杀个痛快。”

城墙上,孙享福用力地喊道,声音虽然嘶哑,但却是那么让人感觉痛快。

一千米不到距离,对于骑兵来说,转瞬而至,当举着重盾的突厥兵拥挤的冲向吊桥的时候,马蹄声和一道涌动的黑线便出现在了突利眼前。

“不好,有唐军骑兵,快,快撤回来,上马……”

突利是咆哮声是那么无力,城墙上,经过了一个多时辰的收集,弩箭已经回收了大半,数百支连弩一起发动的声音,弩箭钉入木盾,或者突厥人身体的声音,都能轻易掩盖他的喊声。

“驱马,冲阵……”

李靖的战略无双,战术更是了得,唐军冲过来的时候,目标并不是骑在马背上的突利那个千人队,而是七八千此前被突厥人空出来的战马,这些无主的战马被军士们用骑枪刺伤之后,一股脑的向前冲击,瞬间,将突利最后的这个千人骑兵队冲散。

再之后的战斗,基本就是屠杀式的了,成战列的军队,打被冲的七零八落的人,局部人数占巨大优势,基本是处处碾压。

那些失去了战马的突厥兵,此时已经懵逼了,李靖只派了一千骑兵,就像耕牛拉犁一般,轻易的就将他们犁的四分五裂,他们的短短的马刀都还够不到马上的骑士,就被骑士的骑枪刺穿了身体,或者划破了喉咙,骑兵门只需要用胳膊夹紧骑枪,往人群里猛冲,枪刃就会自动杀敌,最关键是那些突厥兵不知道此刻是继续攻城,还是返身逃命。

“可汗,大势已去,投降,或许能保住一条性命。”

阿布突思其实早就有些心灰意冷了,眼见着最后的这一丝火种都要熄灭了,不得已开口道。

逃,对突利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没有了青壮军队的他,回到草原上,只会过上连狗都不如的生活。

降的话,却不同,李世民一定会拿他给别人做样子,封个国公郡王说不定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