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朝为好友,暮斩人头!
夜幕降临,草原上燃起了无数篝火,羌族属民围拢在一起,载歌载舞,用美酒、美食欢庆他们的节日!
一处高坡上,萧逸和叶落纥相对而坐,手提酒坛,仰头痛饮,那只被撕成两半的金羚架在篝火上,肉质烤成了金黄色,散发出浓浓的香气!
“香、纯、浓、烈,四品皆全,进口如刀,入腹如火,这是我喝过最好的酒了!”一口烈酒下肚,叶落纥不禁伸出了大拇指,“无愁烈酒,名不虚传!”
“哈哈,美酒还需饮者高,如此才不算糟蹋了好东西,既然贵使喜欢,本都督就送上十车美酒,让你饮个痛快!”萧逸出征,烈酒是必备的战略物资,和粮草、军械一样,决不能短缺,关键时刻,宁可舍粮,也不舍酒!
“呵呵,汉家有句话-‘来而不往非礼也’,羯族生于苦寒之地,没什么拿出手的礼物,愿以一万只肥羊相赠,略表寸心!”叶落纥抱拳拱手,用的是标准汉家礼仪!
“好,早就听说羯人善于放牧,出产的羊肉质地鲜美,肥而不腻,是一等一的肉食,本都督有口福了呀!”萧逸以拳捶胸,反而玩起了草原礼节!
“哈哈!……哈哈!”
对视一眼,二人仰天大笑,自古英雄皆寂寞,人生之路攀爬的越高,就会越加感到孤独,如果有人能和你一起攀爬,该是多么高兴的一件事呀,至于这个人是敌、是友,也就不重要了!
把酒言欢是知己,刀剑相向是知己,你死我活也是知己……,萧逸和叶落纥就是如此,他们就像两头洪荒猛兽,从对方身上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在厮杀之前,碰下爪子,打个招呼!
一坛、两坛、三坛……,吃着鲜美的金羚肉,二人各喝了三大坛烈酒,舒畅无比的同时,也有点天旋地转,眼冒金星了,捎带着舌头也大了起来,有些心事就忍不住蹦了出来,英雄同样缺少倾诉的对象……
“知道吗,很小的时候,部落惨遭血洗,我也被匈奴人抓走,成了他们的奴隶,每日放马牧羊,还要挨鞭子……”说话间,叶落纥扯开自己的衣袍,露出强壮的胸膛,上面伤痕累累,有刀伤、枪伤、箭伤,更多的却是鞭痕……
那是我最悲惨的日子,也是最幸运的日子,就在那里,我认识了一位汉人老奴隶,也是被匈奴人劫掠到草原上的,我们一起放牧,一起忍受冰霜雨雪,相依为命,老人很博学,是一位汉家儒士,他教我识汉字、学汉礼,还讲了许多英雄豪杰的故事,天下争霸,群雄逐鹿……
就是靠着那些故事,我渡过了五年艰苦的奴隶生涯,后来老人病死了,就埋在了那片牧场上,而我也长成了一个彪悍少年,夜盗马匹,逃回了部族中,数年之间,靠着学来的谋略,我打败了很多敌人,拥有了自己的部落和牧场,成为了一名显赫的贵族……”
“难怪你识汉字、懂汉礼,原来师承汉家儒士,困难之时,得遇贵人相助,也算是福大命大之人了!”
萧逸口中称赞,心里却在大骂,“真是不怕羯人耍大刀,就怕羯人有文化,游牧民族的铁蹄弯刀,加上农耕民族的诗书礼乐,二者结合之后,足以爆发出毁天灭地的力量呀!
还有那个老儒,闲的无聊睡懒觉不好吗,非得教一个羯种识字,还没教育好,人家只学会了霸道,却忘了仁爱,这就好比一颗樱桃树的枝桠伸出了墙外,却结出了罂粟的果实,真是害人不浅呀!”
想到这里,萧逸又暗自庆幸起来,在穿越一族中,自己不算幸运的,没有穿越到帝王将相之家,也没有金手指,护身法宝之类的,属于三等公民,一切都要自己亲手打拼!
同样的,自己也不算倒霉的,穿越之后就遇到了老道师傅,做了几年的小道士,修身养性,习文练武,拥有了纵横天下的本钱,还结识了几个好朋友,当初要是倒霉一点,落到草原上,恐怕也要给匈奴人放羊,挨鞭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