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神龙驮金凤

“小易,那个没用的小易?”听到‘贾公子’的最后一个要求,众人又是议论纷纷,去和凶悍的草原马贼谈判,要么带一个武艺高强的保镖,像手持狼牙棒的大牛那样的,要么找个足智多谋的军师,一起出谋划策,比如曹胖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贾公子’竟然挑了一个只会睡懒觉、啃锅盔的小易,他是想让一个吃货用饭量吓住对方吗?

“我就要那个没用的小易,给我牵马坠蹬!”‘贾公子’再次非常肯定的申诉了自己的要求。

“小易在那?快把他叫过来……,小易!这有锅盔吃,快出来呀!”既然是贾公子的要求,虽然很是让人不解,但大家还是一致点头答应了,并立刻四处寻找起来,一番搜索,众人在一辆货车的下边终于找到了正裹着毯子呼呼大睡的小易。

如果是别人在这样一个和马贼血战的时候,躲到车子底下去,那肯定会被大家鄙视,再冠以懦夫的骂名,甚至在脑袋上栓根狐狸尾巴游街也是可能的,但小易就没有这个心里负担,大家也不会发出任何的指责,因为他本来就是大家公认的‘没用的小易’;英雄必须战死沙场,胆小鬼却可以闻风而逃,这就是世人的价值观,至于想死还是想活,那就看你是‘真聪明’,还是‘假傻’了。

“小易,跟我出去一趟怎么样?回来以后给你蜂蜜水喝,再加一块大大的鹿肉,胸脯那块的!”看着睡眼朦胧的小易,‘贾公子’心里有有些迷糊了,只好用‘蜂蜜水’和‘胸脯’来试探,因为眼前这个慵懒的少年,实在没法和那个在夜色中犹如鬼魅般的厉害人物联系在一起,但不知为什么,她总是觉得这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尤其是那双眼睛,一个是纯真善良,一个是凌厉霸道,而二者的共同点就是都那么吸引人,害的她芳心乱跳不止!

“好!我去,蜂蜜水,要加桂花的!”萧逸很痛快的就点头答应下来,同时暗地里向大牛几人打出放心的手势,和马贼谈判,打通这条北上的商路,原本就是他计划中的一环。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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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深沉,联营外的荒野中,那场激战后的痕迹还在,满地都是死人、死马,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大批的草原狼,这对它们而言是一场难得的盛宴,都在那里拼命的吞噬血肉,吃到高兴处还仰天发出欢快的嚎叫,在夜空中久久回荡!

狼群就是草原上的清道夫,连年的征战、杀伐,无数的尸体几乎堆成了山,大战之后必有大疫,全靠这些残忍的掠食者,将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尘归尘、土归土,最后变成养分重新滋润这片养育万物生灵的大地!这是一个循环!

‘血染黄沙,骨肉喂狼!这就是一名战士最终的归宿!

看着眼前的血腥盛宴,听着近在咫尺的狼嚎,‘贾公子’的两条腿都快瘫软了,整个人几乎都挂在萧逸身上,吓得不敢直视,这就是他们要面对的第一道难关,在黑夜中走过这片遍布死尸和狼群的区域,到达对方指定好的地点,马贼们是不会来接的,他们必须用自己的实力证明,否贼就连坐到那张谈判桌上的资格也没有,这就是草原上的法则----强者为王!

看了看瘫软在自己怀里的家伙,萧逸只能无奈的笑了笑,女人啊!没这个本事还要接这个差事,结果最后像只树熊一样紧紧的抱着自己,虽然说抱起来很舒服,手感也好,可这个样子去谈判就太不雅观了吧,不管怎么说他们现在代表的是整个商队,再往大了说,那是代表汉人去和那些匈奴人谈判,民族气节很重要的。

“呜!”随着萧逸口中响亮的口哨声,一团黑影突然从远处向这边冲了过来,速度奇快无比,而且还极其的凶悍,一路上嘶鸣不断,凡是有挡着它去路的野狼,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蹄子,也时还连踢带咬的追逐一番,来着正是萧逸的好伙伴,千里墨烟驹--‘白菜’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