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30章 昭武八年
魏昭武七年十一月,魏国朝廷遣礼部左侍郎何昱,携郎中郑习、范应等几人,乘坐船只抵达临淄,代表魏王赵润,与齐人商议“齐国降格为魏国郡国”的事宜。
此时齐王吕白已绝食而亡,左相赵昭亦殉国而死,田讳、高傒、管重、鲍叔、连谌等原齐国公卿,团结一致,希望通过非暴力的外交手段,尽可能地为齐人——其实主要是齐国的贵族——争取利益。
正因为如此,田讳、田耽、田武等人并没有像齐王吕白与左相赵昭那样“殉国而亡”,而是被迫选择投降魏国,毕竟他们身背后都有家族,且不具备像“左相赵昭”那样“任性”的权力。
赵昭是魏人,非但是魏国的公子,而且还是魏王赵润曾经关系极好的弟弟,因此,赵昭为齐国殉国而死,就算魏王赵润站在兄弟情谊的角度很是气愤,但最终呢,赵润还是决定将赵昭安葬在齐国,维护了赵昭在齐人心目中的地位与声誉。
甚至于,还授意册封赵昭之子赵梁为“东安平侯”,得享“东安平”、也就是与隔着淄水支流与临淄相望的那座县城为封邑。
但田讳、田耽、田武等人却不同,若他们陪同齐国殉死,魏国肯定不会刻意照顾他们的家族,家族难免因此而衰败。
虽然这听上去似乎很现实,但事实如此:当君主还在抗争的时候,作为臣子,当不吝生命为国效力,哪怕为此牺牲自己,但倘若君主都放弃了,那么臣子的坚持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这个时候再考虑自己家族的事,世俗基本可以谅解。
像釐侯韩武、雁门守李睦、齐相赵昭这种,终归还是少数,绝大多数人都会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为了自己的家族做出更好的选择——而这并不能否认他们此前对国家的忠诚。
待等魏国的使者抵达临淄后,田讳带着一干齐国公卿与前者交涉,双方在详谈了足足大半日后,最终达成了协议。
这份协议包含很多,比如,田讳等人希望魏国册封齐王吕白的长子“盈”为齐侯,将临淄城赐予这位世子为封邑。
魏使何昱欣然应允,因为来时他已得到了他魏国君主赵润的授意,允许吕氏一族保留临淄。
这是出于两个考虑:
其一,齐王吕白在齐国并未失德,因此,魏国覆亡齐国的举措,实则让齐人深恨魏人。
因此,倘若魏国日后想要治理齐国这块土地,那么就要善待吕氏一族,尽可能地化解齐人对魏人的恨意,这样才能长治久安。
其二,按照不成文的默契,田讳、田耽、田武、管重、鲍叔等人恳求魏国册封齐公子盈,实则就是为旧日齐国君主所做的最后一桩事,倘若魏王赵润想要田讳、田耽、田武、管重、鲍叔等人归降魏国,那么就要答应他们这最后的恳求。
若是拒绝,那么田讳、田耽、田武等人就唯有自尽以保全忠义——因为他们连安顿旧日君主的子嗣都办不成。
而若是田讳、田耽、田武等人当真因此而自杀,那么这笔账得算在魏王赵润头上,因为这等同于是赵润逼死了他们。
而反过来说,只要答应了田讳等人这最后的恳求,那么这些齐国公卿对吕氏一族也称得上仁义已尽了,介时才有可能真正为魏国效力。
简单地说,就是魏国用一座临淄城,换取了田讳、田耽、田武等一干齐国将领、齐国公卿效忠魏国的可能,这么赚的事,赵润又岂会不答应呢?
除了将临淄城赐予齐侯吕盈作为封邑以下,魏国亦承诺保留齐国原一干公卿的封邑,比如田讳、田耽、田武一系“临淄田氏”的封邑“平原邑”,魏国依旧归还田氏家族,用以笼络田氏一族的英才。
总而言之,在待遇这一块上,魏国与田讳等齐人并没有商量过多,毕竟魏王赵润在这方面还是非常大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