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如何刺杀秦王?

接下来的故事,就更加夸张了。

后日与轲之东宫,临池而观。轲拾瓦投龟,太子令人奉盘金。轲用抵,抵尽复进,轲曰:“非为太子爱金也,但臂痛耳。”后复共乘千里马。轲曰:“闻千里马肝美。”太子即杀马进肝。暨樊将军得罪于秦,秦求之急,乃来归太子。太子为置酒华阳之台。酒中,太子出美人能琴者。轲曰:“好手琴者!”太子即进之。轲曰:“但爱其手耳。”太子即断其手,盛以玉盘奉之。

过了几天,燕太子丹带着荆轲往自己住的东宫去,两人临池观赏风景。荆轲大概是闲着没事干,就拿起地上的破瓦片去投掷池子里的乌龟(你看这人多无聊)。太子看到荆轲喜欢投掷乌龟,就立刻派人奉上一盘金子,叫他用金子来投掷。荆轲看到太子这样的美意,只好拿起金子来投掷,投完了一盘,太子再拿一盘让他继续投。荆轲婉谢,太子可能表示:“您千万不要客气,我一点都不爱惜这些金子。”荆轲只好说:“我不是因为替您爱惜金子,是投了太多次,我手臂痛而已。”

后来有一次,太子丹和荆轲共乘一匹千里马。千里马是非常难得的好马,两人大概聊到美食,荆轲忽然讲到,他听说千里马的肝非常好吃。荆轲不过是随口一句话,太子丹立刻杀了这匹千里马,把千里马的肝做成菜给荆轲吃。

荆轲像

这两件事还不够夸张,后面还有更离谱的。

秦国的将军樊於期获罪逃亡,秦国很急切地想抓到他,樊於期就来投靠燕太子丹。太子丹在华阳台设置酒宴款待,酒宴中,太子丹召来一个美人弹琴助兴。荆轲不过夸了一句:“真是弹得一手好琴!”结果太子立刻表示,要把这个美人送给荆轲。荆轲觉得不能夺人所爱,于是推让说:“我只是喜欢她那双手而已。”但荆轲没想到,太子立刻把美人的两手砍断,用玉盘呈给荆轲。

太子丹难道真的以为,荆轲会喜欢那一双断手吗?当然不可能。太子丹只是要处处在人前表现,他不爱黄金,不爱千里马,不爱美人,就只重视你荆轲一个人。试问如果你是荆轲,你感动不感动?

太子常与轲同案而食,同床而寝。后日,轲从容曰:“轲侍太子,三年于斯矣,而太子遇轲甚厚,黄金投龟,千里马肝,姬人好手,盛以玉盘。”

太子丹对荆轲比对田光还好,对田光只是“三时进食,存问不绝”,对荆轲则是“常与轲同案而食,同床而寝”。后来有一天,荆轲从容地对太子说:“我服侍太子,到现在已经有三年了,太子对我优遇甚厚。”什么样的优遇呢?“黄金投龟,千里马肝,姬人好手,盛以玉盘”,荆轲对这三件事念念不忘,可见太子丹的所作所为确实有了效果。

“凡庸人当之,犹尚乐出尺寸之长,当犬马之用。今轲常侍君子之侧,闻烈士之节,死有重于太山,有轻于鸿毛者,但问用之所在耳。太子幸教之。”

荆轲说:“即使一个平凡人受到这样的对待,都应该把自己微不足道的长处拿出来,就算做狗做马也要尽力回报。”“尺寸之长”“犬马之用”,都是荆轲的自谦之词。

他接着说:“我荆轲如今得以常常随侍君子之侧,听说‘烈士之节,死有重于太山,有轻于鸿毛者’。”人莫不有一死,但死亡的意义截然不同,“但问用之所在耳”,就看你为了什么而死。“死有重于太山,有轻于鸿毛者”,这里的太山即今之泰山。这句话首次出现在《燕丹子》,后来又因太史公的《报任安书》用此句而流传千古。(关于《燕丹子》和《史记》成书前后顺序的问题,学者们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在这里无法一一考辨。但个人认为,《燕丹子》成书在《史记》之前的说法更为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