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变了味的游女
江户时代,大规模的职业妓女出现了。日本古代妓院叫“游廊”,妓女叫“游女”。“游女”这个词来源于汉语,在古代中国,游女的本意不是妓女,也不是卖艺女,而是浪漫神秘的“神女”,经常跟男人搞一夜情后神秘地消失,让人终生难忘、一生追忆。
平安时代后期,日本沿海港口聚集了很多游女,这是因为当时有大量的中国宋代商人来日本贸易,在港口停留,游女们有的跑到这些地方讨生活,有的是为了“度种”,也就是借种生育。当时的日本社会还流行走访婚,晚上任何男人进入某个村庄,村里的女人都会接纳。她们还觉得外国人很新鲜,加上这些商人都很富有,不会空手而来,又比日本男人温柔,所以中国宋代男人来到日本,走访当地女人,和她们结婚生子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那时候日本人认为,孩子是村落的共同财产,谁当父亲都无所谓,而日本人也没有强烈的血统意识,何况当时中国比日本发达,中国人自然是“优等人种”,能有一个中日混血的孩子也可以提高身份。
妓女和艺伎经常被放到一起比较,但她们有着完全不同的社会地位,经营方式也不同。
日本妓女把自己看作出售的肉体,跟饭店橱窗展示菜肴一样,她们会亲自坐在门口让客人挑选,大家都觉得这样再正常不过,直到被西方人指责时才废止了这种做法,改成了用照片替代本人。
1879年,晚清才子王韬东游日本东京、神户、大阪、横滨等城市,写成了《扶桑游记》,其中记录了他在大阪看到的妓院:“以时尚早,往游福原。其地为妓丛,一至黄昏明灯万点,弦管之声如沸,各妓列坐以便人择肥瘠、辨妍媸焉。顷臾游人渐众,近窥远望,或目击意指,或评鸾品凤,间有如洛神出水天女坠空,仪态整齐不可逼视,则名妓下楼邀客也。”
艺伎则要高雅得多,她们靠举办沙龙来接客,很少出卖肉体。关于艺伎和妓女的差别,王韬是这么评价的:“妓有色、艺两种。艺妓但能赏玩之于歌筵舞席间,色妓则可荐枕席。柳桥皆艺妓也;其有授宓妃之枕,开鄂君之被,皆私之为也。私者似难而实易,不过感之以情,动之以利,无不得手。以此二字,闺阁中犹多丧节,况乎处丝竹淫哇之地,风花跌宕之区哉?故言仅鬻艺者,亦名而已矣。”
想要和艺伎发生性关系就要签订契约,对男人来说,是否遵守这份契约会直接影响他的声誉。一个男人要结交某个艺伎,必须成为她的庇护人,答应从此纳她为情妇。艺伎的性生活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视,跟心仪的男人发生关系要冒着巨大的风险,除非那个人已经做了她的“老爷”。如果把持不住偷了情,会遭到艺伎院女主人的处罚,电影《艺伎回忆录》里巩俐饰演的角色就有这样一段情节。
战后日本社会的改革对于艺伎这一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从前的艺伎可以让客人找到一种更加纯粹、细致的男女情爱,她们被称作活的艺术品,不仅赏心悦目,还被当作客人的心理医生。没有人敢非礼她们,她们的艺术表演被认为是对观众心灵的净化。而战后艺伎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很多人失了身,或当了别人的情妇,这意味着艺伎遭到玷污,也意味着艺伎生涯的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