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传统历史写作以及关于战争的讨论
文/高超群
历史有什么用处?研究历史的人常常被问及这样一个使人恼火的问题。因为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很难回答,即便是那些已经成名成家的历史学家也未必能说清楚。二战期间,法国沦陷,史家布洛赫投身于反抗纳粹的抵抗运动,或许心有所感吧,他再用枪拯救祖国的自由的同时,写了一本小书,题目就叫“为历史学辩护”,不过,布洛赫的辩护并不很具有说服力,因为时至今日这个问题依然困扰着历史学家。至少直到1980年代我们在大学求学的时候依然如此,那时,白发苍苍的教授们不得不花很大的精力来向我们这些“新兵”解释,这
个即将吞噬我们的青春和智力的工作是多么值得从事。
其实一旦历史学被限定为对过去发生的一切的纯粹客观记录,对历史学家的写作意图予以坚决拒绝,历史学就再也逃避不了类似的追问。一些等而下之的历史编撰者和研究者们,就在“客观”、“真实”的辩护和口实之下,排比罗列现成的史料,再缀以几句事后诸葛亮式的诠释,来构造自己的历史学,以为这样的日积月累就可以建造一座通天塔,揭示“天道”的秘密。这种剪刀-浆糊历史学被柯林武德戏称为前培根式的历史学,不过,以这种方式“构造”出来的史书,居然成了现代史书的标准版本。为了逃脱工具性的奴役,被视为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历史学付出的代价也足够惨重,即背叛了它对文明的担当。这种只能生存于专业小行会里的历史学因而也就被学以致用的读者们抛弃了,心怀不满的读者自然有理由质问历史的用处何在。
在古代,历史学不仅没有遭到这样的诘难,历史学家还常常被奉为智慧的象征。诸如“读史可以使人明智”之类的格言大家都能耳熟能详。在但丁的《神曲》中,罗马史家塔西佗被描写成具有洞察一切的智慧和理性。在中国的传统中,众所周知,“史”是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它可以知兴衰,可以“资治”。“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之人事。”,可以“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因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连皇帝乃至暴君也要对史家礼让三分,大饥荒期间,刘少奇也曾忧心忡忡地对毛泽东表达了他对被写入史书的恐惧。
在现代,历史被当作一门科学来研究,史书的撰写与古代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历史被认定为是一个不断进步和演变的自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蕴藏着一些神秘的客观规律。为了保证在探求这个规律时,史家是客观和科学的,“人”逐渐被逐出了历史的伟大运动。这当然是现代学科发展进步的结局。可是历史记载的内容和精神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古代传记体的史书常常记述人的自然德性,如勇敢、荣誉、智能、功业等,在审视帝国的庞大身躯的时候,史家总是怀着对天道敬而远之的清醒,“天行有常,不以尧存,不以桀亡”,“岂有苍苍不可问之天哉”,王夫之说的更干脆:“生有生之理,死有死之理,治有治之理,乱有乱之理,存有存之理,亡有亡之理。天者,理也;其命,理之流行者也。……夫国家之治乱存亡,亦如此而已矣。”,他们心如古井,秉笔书写帝国的庄严神圣、治乱兴衰,判明善恶美丑,记录君王、臣子、工匠、走卒、巨盗、刺客等言行事迹。由是我们得知古老的风俗、律令和制度是如何浸润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们也才能够体会到:那“耕种土地的贫农,其血管中有着好几个时代的血液,这样,他正像和‘牛’是兄弟一样,和我们也是兄弟。”
古代和现代历史撰写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历史编撰者身份的变化,黑格尔对此有很精辟的说明:现代的历史家多是头脑单纯的编年史家,他们绝不参加积极的公共生活,相反地,古代的历史家却是积极参加公共生活的。这种身份的差异对于历史的撰写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