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卷 红日升 第四十八节 大趋势

云家的小花厅里就像是被风暴狂扫过一般,杯盘狼藉的厉害,云烨和程处默坐在花厅的角落里,就着一盘子花生米慢慢的喝酒,至于独孤谋已经醉的一塌糊涂,小花厅的乱状就是在他表演了一套醉拳之后的产物。

“马上要过年了,你家的花生还有没有啊,你让老钱送过去的半袋子都被老爷子收起来了,我喜欢这东西,嚼起来脆生。”

“这么多年了,你要东西怎么还是在编造借口啊,难道说不过年我就不给你花生了?”

“习惯啊,要一两次我没问题,但是一年要上十几次,老子再厚的面皮也挡不住啊!你说,独孤谋发现咱俩坑他了没有?”

程处默有些担心,刚才独孤谋这家伙发酒疯的时候,檀香木做的桌子胳膊粗的桌子腿被他一腿就踢断了,而他看起来似乎一点事没有。

“明早就会知道,毕竟是聪明人,现在吐得天昏地暗的人事不省什么都不知道。家里的烈性酒什么脾性,你是知道的,我到现在都不敢喝六十度以上的酒,酒坛子摆在那里,他非要拿上面写着六十三的,还说那个数字吉利,我们有什么办法,不过这个家伙的嘴好严实啊,明显的已经喝傻了,还是一点有用的消息都没说出来。”

程处默点点头,狠狠地抓了一大把花生米填到嘴里,嚼得嘎嘣作响,一口酒冲下去之后对云烨说:“回去了,现在不比以前,老爷子什么事都不管了,整天都是在闲逛,打猎或者钓鱼,昨天鱼没有钓上来,人倒是浑身湿透了,据说就因为没钓上来鱼,老头子发火,让家将往水里扔火药弹,家将不肯,他就自己扔,装在酒瓶子里点着火扔了下去,人趴下了,没被玻璃渣子伤着,就是溅了一身的水,听家将说满池子漂的都是死鱼。

越老越变成孩子了,我这一天不回家,能被他唠叨死,你说等到咱们都七老八十了,如果还被老爷子揪住痛骂,那是一个什么场面。”

“滚蛋,这样烂心肠的话你也说的出来,巴不得老人家活上两百岁呢,既然老人家担心,我就不留你了,快些回去吧,花生我从娘娘那里要来一些,管家已经去给你装了,走的时候带走,赶夜路慢些,今天没月亮。”

云烨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忍不住叹口气,程处默说的那个噩梦一定会到来的,老头子满身毛病,性如烈火的,喝起酒来不要命,就这样人家还活过了七十六岁,那还是在倒霉之后,云烨觉得要是像现在这样逍遥自在的过日子,真的有可能像演义里说的那样活过一百岁。

送走了程处默,老钱在后面禀报说:“侯爷,云中侯的家将不愿意去客房睡,抱着刀子守在云中侯的房门外面,这是明显的不放心咱家啊。娘娘在咱家驻跸的时候都没有他的谱大。”

老钱这些年年纪越老,嘴就变得很碎,伺候了云家一辈子,有资格说这样的小闲话,换了一个人,云烨就会考虑他说这话的意思了。

“家将么,不忠诚怎么当家将,我要是去云中侯家里睡觉,保不齐刘进宝他们会怎么守卫呢,快到后半夜的时候让厨房给他们送点暖和的宵夜,大冷天的站在外面,不好受。”

老钱笑着应承了就去吩咐厨房,辛月已经穿着皮裘巡视归来,家里内宅已经开始落锁了。瞅着辛月手上那一大串子钥匙,云烨才惊觉到如今的云家已经是钟鸣鼎食的大世家了。

“夫君啊,您当年不是说再也不理会这个独孤谋了吗?为何现在又要款待他?妾身可记得您当年从臭水沟里爬上来的惨状。”

辛月一边伺候云烨洗漱,一边好奇地问,自己的丈夫有多么的小心眼,辛月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没道理就这样什么事都没有的重归于好。

“当年不理睬他,不是因为他把我扔河里,而是因为这个人的心思太重,而且看谁都像是看仇敌,总是在琢磨你,考虑着怎么打到你,所以才趁机和他不来往的,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你丈夫我眼光还是非常的准。侯君集杀了一千多人,其中三百多就是这家伙下手杀的,后来见到事情不妙,又开始杀侯君集的人,又杀了一百多,说到底这些人都曾经是自己的战友,这样都能下得去手,只能说这个人的心肠极为歹毒,根本就没有感情这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