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央苏区的政权
(1)苏维埃政权的建立
中共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组织的革命政党,一开始就将建立新型政权作为革命的不二法门。国共合作领导的国民革命果实被蒋介石夺走后,面对国民党的武力镇压,中共别无选择地走上了武装革命之路。对于共产主义革命的倡导者而言,革命并不仅仅是控制权力的转移,而是社会政治的全新革命性转换,因此,建立新政权,实现社会结构的改造,是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其悬揭的革命政权模式就是当时世界唯一的苏俄式苏维埃政权。共产国际代表描述了中国初期苏维埃政权的状况:“试图躲在自己的区域内,用万里长城将自己同外界隔开,建立一个摆脱赋税、摆脱地主统治等等的国家。”[56]如果撇去其中的批评性表述,这一判断大致还是反映出中共苏维埃革命的追求。
传统中国社会政治组织松散,政府对地方控制力有限,绅权在地方社会影响重大,晚清绅权尤为伸张。民国时期这种状况仍基本得到延续,地方豪绅依然相当强势。根据抗战时期对78位县长的调查,他们最感困难的几件事中,财政困难居首位,其次即为土劣猖狂,有31人选择,占总数的39.74%,[57]可见地方土劣势力的强盛。中央苏区的赣南、闽西在各自的省份都处于较为偏僻山区,离行政中心省会较远,行政控制力不足,绅权尤为强盛。民国初年,广昌“一切县政,多有操在县绅之手”,县机关“大都有名无实,为私人分肥机关,绝少有为民众兴利除弊,实事求是者!甚有于民十五年,当革命军兴,适县长田瑞璜在任病故,由其承审员万某代理之时,一般县绅,以为千载一时之良机难得,乃纠集党羽,大开会议于某祠内,蜂拥县府,抢夺县印”。[58]当时,地方官员如不能取得乡绅的背书,施政十分困难,甚至有遭到驱逐的可能。即使离南昌不远的东乡县也有乡绅因反对新任区长而将支持新区长的乡绅打伤,致该区长“难上任”。[59]为保持自身权位,大部分地方官员到任后都选择和乡绅妥协,或则各守分际,或则沆瀣一气,时人记载:“民国以来,任上犹县长者,虽不敢谓尽属坏人,但一经与土豪劣绅结合,即不坏者亦坏。”[60]虽然这些对绅权力量的描述不一定全面反映绅权的真实运行状况,但其负面效应的存在应属无疑,南昌行营曾判断:“一二匪党,不逞之徒,因缘时会,煽其共产邪说,诱惑裹胁,成今日燎原之势,推穷其故,岂民众生性好乱,毋以土豪劣绅之厉耳。”[61]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地方治理秉承孙中山的地方自治原则,这与积极的行政控制在理论上有所抵牾。而且,无论是传统中国既有体制还是当时对中国有着深刻影响的西方社会政治理论,都不倾向过于严密的行政控制,这对南京政府不能不有所影响,所以,在南京政府内部,自治、均权和民主的力量始终不可小觑。同时,国民党作为新兴的以革命自命的政治力量,显示力量、舍我其谁的集权呼声高涨,苏俄体制乃至德意国家的集权发展模式,对蒋介石及南京政府也形成相当刺激。由于此,南京政府建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来回拉扯于两种趋势之间,政治定位并不十分清晰。一面是经历十数年分裂状态的国家,一面是缺乏有效凝聚力的社会,国民党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未在地方自治和中央集权之间找到平衡点。从江西、福建两省看,共同的特点是行政控制软弱,被赋予地方自治功能的县级行政机构一般只设五个局、科,公务人员很少。1930年代的统计,江西统计的43县有1237名公务员,平均每县不足30人;福建统计的45县只有公务员1134人,平均每县只有25人。江西44县中,县长兼办司法者36县,不兼办者8县;福建45县中,县长兼办司法者33县,不兼办者12县。[62]大部分县份司法和行政混淆,体制之有待健全毋须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