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叁 第五章 先来简单地聊一聊江户时代吧
就在明石道友和沈有容商讨是否能展开两国贸易的那一年(1618年),在中国的东北部发生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件。
当年4月13日,已经基本统一了大部分女真部落的后金大汗爱新觉罗·努尔哈赤,于盛京(辽宁省沈阳市)宣读了讨明檄文,即著名的“七大恨”,这标志着从今往后,后金将与大明刀兵相见了。
10年后(1628年),一名因丢失文件而遭裁员处罚的驿卒先杀债主,后杀老婆,走投无路之下去当了大头兵,并于第二年因欠饷问题杀死了自己所部的参将和当地知县,同时率众哗变,与朝廷抗争,他的名字叫李自成。
次年,一个被革职的陕西籍捕快在米脂竖起了反旗,他叫张献忠。
与此同时,刚刚迎来元和偃武不久的日本,也迎来了一个小小的动荡期。
首先是在宽永九年(1632年)正月二十四日的时候,德川幕府第二代征夷大将军德川秀忠因病医治无效,于当日亥时在江户城西之丸离开了人世,享年53岁。
然后,由其嫡长子,时年28岁的德川家光继承了家业。
再然后,就发生了一件让全日本都为之一震的大事件。
在说大事之前,让我们先来简单介绍一下江户时代的基本政治格局和社会情况。
为了避免重蹈丰臣家政权两代而亡的覆辙,在丰臣家灭亡之后,德川家康便立刻开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加强幕府权威以及统治力度这两个方面去了。
所谓强化统治力度,其实简单说来就是把一切不利于统治的因素给消灭或者是无限削弱。
而说起当时幕府的统治障碍,那大致上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宗教、朝廷和武士。
而这三种人之所以会成为幕府的心腹大患,那是因为他们同时和同一种东西扯上了关系,那就是土地。
之前我们曾经说过,战国乱世引发的根本是因为地主阶级关于土地所有权的争端,现如今战乱岁月虽说是被终结了,可要想让它不重演,那就必须从根本上掌控土地。
当然,一夜之间把全国大名的土地全都收归幕府所有那肯定是不现实的,也是不靠谱的,所以德川家康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控制土地的所有者——和尚、公卿和大名。
控制的手段简单说来有三种:法,人,钱。
法,就是制定法律来约束你。
元和二年(1616年)七月,幕府将军德川秀忠在江户颁布了《武家诸法度》,也称元和令。
这部共有13条的法律对全日本的大名通用,并且从12个方面制约着他们。
这12个方面可以用12个字来概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娶丧嫁。
这绝非危言耸听的噱头,事实上,每一位生活在江户时代的大名,他的一生,都将被这部《武家诸法度》给牢牢地束缚着。只要违反,一律照章办事,该削减领地的削减领地;该剥夺领地的剥夺领地;该拉出去砍了的拉出去砍了,绝不含糊手软,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真言。
法说完了再来说人,所谓“人”,就是人身自由以及人质的意思。
为了保证大名们的造反成为一种投鼠忌器的行为,德川幕府开创了即便是世界范围都相当罕见的参勤交代制度,具体说来就是让全国所有的大名每年来江户帮助将军工作,这叫参勤,让将军看到活蹦乱跳身体健康的你,这叫交代,不仅如此,还有更缺德的规矩,那就是让各大名的老婆孩子都留在江户做人质,基本上隔个几年才能回自己的领国一次,基本上就是让人家守活寡,至于那些个世子,那就更惨了,不到亲爹死了的那天,你是回不去的。
因为参勤交代是被写进《武家诸法度》内的重要条款,所以大名若是不去或是去晚了再或者是该走的时候没走走晚了,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