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夜幕下的大军反主流文化和反革命
就在美国这片土地上,人们曾经相信上帝和每个人同在;他不仅给人以怜悯,而且还给人以力量,所以整个国家属于人民。
诺曼·梅勒《夜幕下的大军》,1968年
1963年底,肯尼迪遇刺身亡,林登·约翰逊突然被提拔进入了美国总统办公室。他不仅需要将民心从前任总统那里争取过来,还不能辜负传承了半个多世纪的自由主义。自西奥多·罗斯福以来,在他之前的几乎每个总统都向这个国家提出过某种政策或者承诺过新的开始,例如公平待遇、公平施政、新政、新自由以及1960年肯尼迪所说的新边疆,即“一个充满了未知的机遇与风险的边疆,一个有着未曾实现的希望却又有着威胁的边疆”。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维持的新政策大概都是有限的,尤其是在1963年时本身历史也不长的美国。然而,约翰逊有他自己的计划,这个计划合并、概括了那些伴他成长的所有承诺,不是要缓解全国性贫困,而是要潜在地解决战后繁荣期的个体贫困问题,并且最终将会履行美国的承诺:“伟大的社会”(Great Society)。
不过,由于约翰逊并不是通过竞选当选上的总统,他在一开始就只局限于把肯尼迪未竟的事业付诸实现:通过《民权法》(1964年)。从理论上讲,这个法案将在全国各地的图书馆、学校、餐厅、旅馆、体育设施和就业场所全面消除公众歧视。约翰逊不顾南方人对这部法案的反对,还成立了均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来确保非裔美国人、少数群体以及女性的同工同酬。然而,仅凭遇刺的肯尼迪的精神并不足以缓和那些反对立法的人的敌意。从民权法引发的暴力和敌意的大背景来看,民权法在美国走向完全的公民国家主义的路上是颇富争议的一步。面对着来自种族主义者以及共和党的反对,约翰逊向当时在参议院的民主党党鞭、后来担任副总统的休伯特·汉弗莱(Hubert Humphrey)指出,他深知自己必须让民权法成为“一部美国的法案,而不只是一部民主党法案”。即使法案被通过,约翰逊也仍然担心自己没有成功。他对当时的副手比尔·莫耶斯(Bill Moyers)说:“我觉得我们刚刚把南方交给了共和党,这还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1]
民权法也许是将南方交给了共和党,但却没有将其从暴力中解救出来。1964年夏天,在密西西比州,民权活动人士和南方种族隔离主义者之间的暴力冲突愈演愈烈,其催化剂正是民权法没有直接解决的一个问题:投票权的问题。这年6月,密西西比州夏天计划(又称“自由之夏”)启动,试图提高投票选民中非裔美国人的比例。包括争取种族平等大会、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和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在内的民权群体,为密西西比州的非裔美国人口组织了选民登记活动。此前,在1961年,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就曾做过类似的尝试,但是遭到了反对者的打压,一位当地组织者也遭谋杀。因而,在这样一个能够以如此极端的形式反对黑人选民的州里,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对于实施宪法第十五修正案(投票权)不再抱有幻想。尽管如此,这场运动还是遭遇了难以想象的公然挑衅。爆炸和殴打事件自不必说,从肯尼迪当选总统到1965年民权法通过期间,有20余名活动家在推进南方民权的过程中遭到谋杀。
然而,白人至上主义者迫害的对象不仅仅是黑人。他们绑架谋杀了三名激进主义分子:迈克尔·施韦特纳、安德鲁·古德曼和詹姆斯·钱尼,其中两名(施韦特纳和古德曼)都是来自纽约的白人学生。这起事件激起公愤,政府最终不得不采取行动。让人沮丧的是,历史似乎又在重演,约翰逊像近一百年前的尤利西斯·格兰特那样,派联邦调查局去往南方。虽然三名激进主义分子的尸体都被找到,但这并没有自动引发一桩谋杀审判。在当时,谋杀(主要)是一种州犯罪,而不是联邦犯罪;到1965年时,即便是谋杀美国总统也算不上联邦犯罪。在这起事件上,密西西比州政府拒绝起诉。因而,联邦政府不得不像之前在迈德加·埃弗斯谋杀案中的做法那样,援引19世纪所谓南方重建时期的立法,也就是1870年执行法案,来起诉那些谋杀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