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深挖内幕

这一章,作者将引领大家,回首过去,从被隐藏的历史细节中、从褪色的画面中、从历史见证者的回忆中、从纷乱交错的事件中,深挖那些尘封已久的历史内幕,还原焦点人物的真实面目,让读者感受一个更加接近事实的观点。

府院之争

我们有不少的历史爱好者都隐隐约约听说过这么一个历史名词:“府院之争”。但是,也许有一些朋友并不知道这个词语的意思,更不知道与之相关的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

所谓“府院之争”,其实就是指“总统府和国务院的斗争”,它说的是这么一个历史事件:1917年春夏之交,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开除了国务院总理段祺瑞,段祺瑞心怀不服,怂恿军阀张勋带兵入京,武力驱逐了总统黎元洪,段祺瑞得以恢复总理职位并重新执政。

这么一件事,在我们中国的近代史上,叫作“府院之争”。那么,中华民国的大总统黎元洪,为什么要开除国务总理段祺瑞呢?关于这件事情的始末,诸位不妨听笔者一说。事情要从袁世凯之死说起。1916年 6月 6日,筹办帝制不成被迫宣布“暂缓洪宪”的中华民国大总

统袁世凯,在病床上一命呜呼。袁世凯病死之后,中华民国副总统黎元洪继任大总统,而总理之位,则由众望所归的北洋巨头段祺瑞上台担任。黎元洪当上大总统之后,宣布恢复此前被袁世凯废除了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简称“恢复约法”。什么叫作“恢复约法”?原来,由革命党人制订并于 1912年 3月 11日 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此前被袁世凯废除了,南方革命党人对此愤愤不平、耿耿于怀。袁世凯死后,黎元洪宣布“恢复约法”,以期安抚革命党人并试图缓解国家南北分裂的态势。

黎元洪“恢复约法”的做法,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这一条规定的意思是说在《中华民国宪法》还没有制订之前,《临时约法》就是有效的。朝野各界人士行事,仍然需要接受这部《临时约法》的约束。

众所周知,自从 1912年民国成立,直至 1916年袁世凯病死,中华民国一直没有制定出一部正式的宪法。

恢复约法之后,黎元洪和段祺瑞开始合作“当家”,但是不料,这个“黎段班子”刚刚搭伙不久,就闹出了矛盾,缘由主要是两件事:

第一件事:撤换国务秘书徐树铮;

第二件事: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

首先说说第一件事:撤换徐树铮。

徐树铮是谁?徐树铮是当时的“国务院秘书长”,他是国务总理段祺瑞的头号幕僚。徐树铮这人有个毛病:飞扬跋扈。徐树铮日常所做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拿一堆政府文件闯进总统府,往大总统黎元洪的办公桌上一搁,喊黎元洪签名。

为什么政府文件要找大总统黎元洪签名呢?因为依照《临时约法》第三十一条:“临时大总统为执行法律或基于法律之委任,得发布命令并得使发布之。”

也就是说依照《临时约法》,政府的决议、规章、法令,尽管并不需要黎元洪事前参与讨论,但是需要黎元洪签名发布。日子长了,徐树铮就瞧不起这个大总统黎元洪,徐树铮认为:所谓“大总统”,其实不过是一个橡皮图章,国务院里的一班国务员讨论出台的政策,总统不过问,只负责签名,所以徐树铮瞧不起黎元洪。

徐树铮瞧不起大总统黎元洪的一个典型表现是,有时候黎元洪在签名之前问他:“这个政府决议是怎么回事?”徐树铮往往是这样回答的:“不知道。你只管签名就行,别管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