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皇帝的家事 第7章清代的特供
无论什么时代,有特权,就肯定会有特供。王朝时代的特供,属于贡品,专门供给皇帝和其家人享用的。当然,外国人来华,所要奉献给皇帝的东西也叫贡品。但这种贡品皇帝一般没法指望,除了几个固定的藩属国,其他国家的贡品往往是时断时续,贡来的东西又不大好。其实说白了,就是人家看准了中国古代皇帝的虚荣,贡一还二甚至三,安着心跟中国人搞不平等贸易。这种买卖,明代的日本大名最喜欢做,在家里都个个称天朝上国,但却都喜欢到明朝来进贡,不让进贡,就勾结海盗抢,于是就有了倭寇之害。
我在这里说的贡品,主要是供应皇帝的特供。玩赏的东西,有来自西洋的,属于奇技淫巧的玩意,比如各种花样翻新的钟表。用的东西更多,打簧表、鼻烟、皮毛大氅之类的都是。《红楼梦》里贾宝玉穿的那件俄罗斯来的孔雀金丝线的大氅,就属于贡品,专人采购送给皇帝,但被权臣们捞去的。其他产自国内的,如上等的或者专门制作的瓷器、丝织品也属于特供。吃的东西,属于贡品的更多,以至于中国国内各地哪个地方也逃不掉。这些吃食,主要是些土特产,比如福建的荔枝、龙眼、佛手还有燕窝,黑龙江、乌苏里江一带的飞龙、鳇鱼、响水大米、人参,等等。
贡品的采办,由内务府负责。清代鉴于明朝太监之祸,将供应内廷的机构,由明代太监们管的十三衙门,变成了满人管的内务府。太监专权的可能性的确降低了,但内务府人员的贪腐却一发不可收拾。不管有什么才能的人,只要干上内务府的差事,就一辈子两辈子都吃不完。内务府好些机构,就是专门负责采买皇帝特供品的。比如粤海关的监督衙门,专门负责采买西洋物件。江宁、苏州、杭州等处的织造处,专门生产供给皇家的各种丝织品。当年《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祖父,就做过江宁织造。织染局、绮华馆,还有都虞司,都虞司里含东北专门负责弄野物的打牲乌拉处等,还要加上各种专门生产贡品的田庄,专门养鹰鹞的鹰鹞处。在清朝中叶,内务府不算壮丁,不计太监,光职员就达到三千多人。
这样一个庞大的机构,就是为了皇帝和他的家人消费之用,具体地说,就是供皇帝和家人吃喝玩乐的。特别要命的是,这样的供给,严格来说是不计成本的。同样的东西,在平民那里也许只值几文钱,但是成了贡品,就得耗费几两甚至十几两银子。响水的大米,得有专门的庄户种植,福建的佛手,也一样有专门的农户负责。反正有一种贡品,就得搭上一个机构,一连串的人手。连龙井茶,都是龙井村里有专人负责那几棵老茶树。那个时代,没有火车,也没有专门的保鲜设备,大米之类的还好,时鲜果品,尽管采用了当时能做到的保鲜措施,待千里迢迢运到北京,也是十不存一。况且,无论什么贡品,皇帝能吃几口?内务府的人近水楼台,其他有权势的人也要沾光分润。《红楼梦》里的贾家,就是一个有资格分润贡品的豪门大户,小说里说的事儿,现实肯定有。这样一来,特供的消耗就相当大了。所有的耗费,都无一例外算到皇帝身上。反正无非是把皇帝的银子,花在皇帝身上,没花在皇帝身上,也算皇帝的。
按道理,所有贡品的采买都是要钱的。但是,皇帝的贡品,地方官谁敢说半个不字?别说给钱,还得倒找钱。也就是说,上级拨款都落到采买的胥吏口袋里不说,地方官还得给采买的胥吏塞贿赂,否则就找茬不收你的东西,过了季节,耽误了皇帝的事儿,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反正地方官也有办法,羊毛出在羊身上,堤内损失堤外补,最后讹到小百姓身上也就是了。其间,内务府的人打着皇帝的名义到处捞钱,成本一文不名,但该办的事都办了。办来了贡品,孝敬了皇帝,顺带打点了所有的权贵,再有什么事也没人参他们。即使有不识相的御史说话,也会有人替他们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