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蚊子血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林翰想清楚了故事的脉络之后,就开始认真写起来,这是他很看重的一篇小说,能流传几十年的爱情故事肯定不一般,甚至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梗一直沿用到现在。

小说里面可以说是妙语连珠,随便找出来一句都可以让人反复品味,所以林翰写起来也算是顺当!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且在工厂实习过的,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从来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用已经给筹备下了。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

如果光看到这里,似乎佟振保就是小说里面的完美主角,不论从哪方面看,他似乎都是完美的。

可联想到最初的红白玫瑰话语,大概就能猜测出来在这完美的生活背后同样也有着不为人所知的故事!

接下来林翰就开始描写佟振保生命里的那些女人了,除了妻子跟情妇之外,原来他还有过其余两个女人,第一个则是巴黎的妓女,第二个才算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那个叫玫瑰的姑娘。

正因为初恋的原因,所以他把以后回国的女人都比作玫瑰。

在讲诉完这两个人生中的过客之后,故事终于来到了高潮处,佟振保租用了老同学王士洪的房子,同时遇上了那朵红玫瑰!

王娇蕊一出场就显得分外不同,“内室走出一个女人来,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雕塑似的雪白的波鬈。”

大概佟振保这时候就有些心动了吧,不然反应不会那么奇怪,“这女人把右手从头发里抽出来,待要与客人握手,看看手上有肥皂,不便伸过来,单只笑着点了个头,把手指在浴巾上揩了揩,溅了点沫子到振保手背上。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

“振保抱着毛巾立在门外,看着浴室里强烈的灯光的照耀下,满地滚的乱头发,心里烦恼着。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这里的一根已经做了太太而且是朋友的太太,至少没有危险了,然而……看她的头发!——到处都是她,牵牵绊绊的。”

张爱玲的文笔非常独特,在生活层面上跟经验层面上进行了偏离,有钱做不了主的妓女,坐怀不乱柳下惠的初恋就是以前的经验,现在生活上面他经受不住红玫瑰王娇蕊的诱惑,但最终却为了自己的名声主动放弃了这段情感,在结婚之后却又无法忍受白玫瑰孟烟鹂毫无生气肉体给他带来的缺失,转而寻找其余的诱惑。

振保的确算是人生赢家,他几乎实现了所有男人的梦想,拥有了两朵风格各异的玫瑰,但现实却好像在跟他开玩笑一般,那个被自己抛弃的情妇居然变成了贤妻良母过上幸福生活,而自己娶回家的纯洁妻子却跟别人偷情!

这本来就是站在男性主人公视角和感官为中心的故事,所以林翰写起来倒还不错,只是这样的角色并不具有普遍性,不是每个男人就有这种贪婪的虚荣。

每一部小说虽然都是独立的存在,但人们在解读它的时候,总会带入到时代以及作者背景身上去,所以当《红玫瑰与白玫瑰》脱离了张爱玲以及那个时代之后,就少了许多辛辣的嘲讽,纯粹当成是一个故事来看!

小说里面最常使用的就是一些动作、意象等形式来表达人物的内心,这是张爱玲想要表达的文章主旨,用这种暗示的形式传递到读者的内心深处。这类型的写作手法是林翰所欠缺的,现在正正好是可以取长补短,学习一下如何写得更细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