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4章 救治牛犊子

小牛睁开眼睛后,王博发现它的瞳孔是紫蓝色的,唇和舌尖也是紫蓝色,这样配合它一身长绒毛,看起来非常美。

“这是什么牛?”他第一次看到,觉得很陌生。

等他看向手机屏幕,发现屏幕再一次被刷屏了:

“麝牛!雪特!麝牛!这是麝牛!”

“该死的,王真倒霉!壮丁抓到了麝牛!”

“有话好商量,伙计们别报警!”

“蠢货,赶紧报警,否则麝牛群来报仇,王和狗就要倒霉啦!”

通过屏幕上的话王博已经知道了这种牛的名字,这是麝牛,而且看刷屏文字,似乎捕捉到麝牛不是好事。

这里手机依然有信号,王博就上网查了一下麝牛的信息。

麝牛是生活在北极苔原的一个特有物种,它们产在阿拉斯加、加拿大北部和格陵兰、挪威等地北极苔原地区极端荒凉的不毛之地。

其实别看冬季的阿拉斯加仿佛寸草不生的冰封之地,在夏季这里是很暖和的,动物也很多,旅鼠、狐狸、狼、兔子还有各种筑巢的鸟儿。

但冬季到来后,土地遭冰雪覆盖,这些动物会离开,大多数迁徙去暖和一些的南方,只有麝牛等少数几种动物固执的留在这里。

麝牛的生命力极其顽强,它们比较耐饥渴,而且也能耐寒冷,厚密的绒毛能抵御北极零下五十度的严寒。

这和它们的特殊毛皮结构有关,它们身上有两层毛,里面的绒毛又厚又密,足以抗御任何寒气和湿气,而外面的一层粗长毛又适于防御雨雪和大风。

王博注意到,麝牛喜欢栖息于多岩荒芜地方,它们有很强烈的群居性,个性勇敢,面对任何强敌都不会退缩逃跑,不管是狼群还是北极熊,它们都有战斗的勇气。

而且它们参加战斗的时候是有战术的,等敌害出现时,麝牛们会立即形成防御阵形,成年公牛站在最前沿,而把幼牛围在中间。

因为不管公牛还是母牛,麝牛都长着角,也都有坚韧的毛皮和强大的身体素质,所以即使北极熊面对牛群也不敢放肆。

那么壮大是怎么偷出这么一头小牛来的?这让王博特别疑惑。

壮丁的战斗力很彪悍,这是毫无疑问的,可是王博却不会相信它能和北极熊相媲美,而即使以北极熊之凶猛想在麝牛群里拖走一头小牛也几乎不可能。

除非,这只小牛犊掉队或者离群了。

可这也不靠谱,麝牛是很有团队意识的动物,它们转移的时候会把小牛包围在中间位置,有小牛掉队它们还会散开寻找。

正式这种团结一致的种群生存力,才导致它们没有在十九世纪白人的屠杀下灭群。

当然,它们侥幸存活更多的靠人们后来出台的保护法,否则它们早就被人们屠杀一空了。

麝牛全身是宝,牛毛是当时欧美上流社会的顶级皮草,牛皮是制作靴子和腰带的顶级原材料,牛肉则味道喷香,它们还有宝贵的牛角,这更值钱。

王博看网络上的介绍,白人们猎杀麝牛很有技巧,每次都可以覆灭一个种群。

一般来说,捕杀者先是派出猎狗追赶麝牛,等麝牛愤怒地形成防御圈准备决一死战时,便一个挨一个地将其射杀。

因为麝牛不会逃跑,而是选择硬扛到底,所以往往它们会被射杀一空。

这种杀戮极为高效,在1865年左右阿拉斯加的麝牛就绝种了。到20世纪初,加拿大和格陵兰的麝牛也濒临灭绝。

后来,加拿大政府在1917年通过法律禁止捕杀麝牛,1930年,美国国会提供资金,从格陵兰运了34头麝牛重新引进到阿拉斯加。

在保护下,麝牛繁衍得非常快。在阿拉斯加大约已有3000头麝牛,在全世界大约有8万头,已不再被认为是濒危动物。

虽然全球范围内不被认为是濒危动物,可是在阿拉斯加,麝牛依然在动物保护名单上,壮丁要是猎杀了这头小牛,那王博就得吃官司。